物業費包括九個項目:
1、公共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修及保養費:主要指的是各設備的維修保養費、公共照明費等;
2、清潔衛生費:主要指的是清潔工具、垃圾處理以及清潔工所需的其他費用等;
3、辦公費:主要指的是交通費、通訊費、辦公用房租金、其他雜項等;
4、保安費:主要指的是保安人員人身保險費、保安器材裝備費、保安用房租金等;
5、綠化管理費:主要包括綠化用水費、綠化工具費、農藥化肥費、景觀再造費等;
6、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主要指的是基本工資、福利費、加班費、服裝費等;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率:固定資產主要指的是交通工具、通訊設備、辦公設備等,其平均折舊年限一般為5年;
8、利潤:利潤率是按各地物價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的;
9、法定稅費:主要指的是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附加費等。
在現實生活中,因不交物業費被告上法庭的業主,可不在少數。從日常生活來說,物業管理費是小區公共秩序維護、環境衛生、公共區域維修,以及電梯、配電、公共照明等設備設正常運轉的根本保障。及時交費,也是為了小區各項物業服務能順利開展,維護公共利益。當然,如果與物業產生矛盾,可向業委會、物業負責人或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而不是以“拒交費”的方式來解決。以下9大誤區,你一定要知道哦!
1、未住或未裝修可拒交物管費?
開發商將符合交付條件的房屋,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通知業主收房時,從法律意義上來講,該房產的所有權已經由開發商移交到了業主手中,物業公司已經為該房產提供了公共性的物業管理服務(比如設施設備的養護、清潔綠化等服務)。
所以無論是收房后未裝修、還是收房裝修后未入住,都要交物業費。以開發商發給業主的“收房通知書”上標明的交房時間的次月開始計收物業管理費。
2、未簽物業合同可拒交物業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在業主委員會依法成立后,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之間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如果業主委員會未與物業公司簽訂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但業主事實上接受了物業服務,業主則應按實際發生的服務價格向物業公司交納相應費用。
3、對物業服務不滿意可拒交物業費?
如果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說明服務質量不到位。小區物業服務質量問題,應該由業主委員會進行監督。
出現服務質量與收費價格不符的問題,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直接與物業管理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改聘其他物業管理公司來管理小區。
4、家中被盜被淹可拒交物業費?
《物業管理條例》第47條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保安秩序維護部服務內容不包含對住戶室內財產的秩序維護工作。
物業公司收取的秩序維護費僅用于維持小區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視,并非是對小區內特定的人、財、物予以管理。只要秩序維護員服務達到規定的要求,物業公司就沒有法律責任。
5、房屋質量存遺留問題,不解決可拒交物業費?
開發遺留問題是業主和建設單位之間的問題,而物業費用是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的法律問題,二者不能混淆,業主拒絕交納物業費是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的行為,要承擔違約責任。
對于開發遺留問題,業主應當與建設單位或通過物業公司代為協商處理。
6、物業公司沒給我家服務可拒交物業費?
在這里首先要明確一下,物業費都包含哪些內容。
a、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b、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c、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綠化養護費用、秩序維護費用。
d、物業公司辦公費用。
e、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f、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g、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7、原業主欠費可拒交物業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所以說,業主與物業使用人對物業費是負有連帶責任的,如果原業主不繳納的話,物業使用人就需要繳納物業費。
8、人身、財產受到損失可拒交物業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也就是說,你可以追究物業公司的責任,但是物業公司還是履行了服務合同,因此你不可以拒交物業費。
9、物業公司利用公用面積經營可拒交物業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公司利用物業共用部位或共用設施進行經營的,應征得業主、業主大會同意,所得收益應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等。所以說,如果物業公司確實占用了公用區域或設備,但收益是拿來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了,業主一樣不能拒交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