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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后怎么執行撫養權和財產的分配

來源:互聯網作者:南京律師時間:2023-03-23


一、民法典中訴訟離婚后財產撫養怎樣執行

  訴訟離婚后,關于財產和撫養的判決生效后,由當事人執行,如果一方逾期不執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二、訴訟離婚的程序

  1、夫妻其中一方先到立案大廳通過大廳的審查,如果審查通過的則給予立案。要注意的是夫妻雙方不在一個地方居住的,需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原告要到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提出訴訟時應當提交以下證件:起訴書;戶口本;有效的身份證件;

  2、立案大廳準予議案之后會發出立案通知書,原告拿著立案通知書去交納五十元的訴訟費之后法院就會受理;

  3、案件經過法院受理之后會先將案件移交到民事法庭,由民事法庭審理;

  4、法庭受理之后會給被告人發傳票,并且規定應訴時間;

  5、一般法院會先進行調解:經過調解之后如果夫妻雙方還愿意維持婚姻的,則原告撤訴,婚姻有效;如果雙方同意離婚并且對于撫養權和財產分割都協商解決的,則原告撤訴,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如果經過調解之后有一方拒絕離婚或者雙方對撫養權和財產分割有異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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